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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吧·少年”2026年重庆市青少年拳击冠军赛竞赛规程

日期:2026-05-15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比分直播即时比分

主办单位:重庆市拳击运动协会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体育局)

承办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业余体育学校

重庆市南川区体育发展中心

重庆市南川区拳击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地点:南川区体育馆

时间: 2026年6月2日-7日

三、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区县(含自治县、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两江新区),体校、学校、俱乐部可组队参赛。所有参赛代表队必须经当地区县体育部门同意,并在相应报名材料加盖区县体育部门公章方可组队。同一区县可以报名多支队伍。

四、竞赛项目(65项)

(一)青少年甲组(29项)

男子组(共19个级别):43-46公斤级、46-48公斤级、48-50公斤级、49-52公斤级、51-54公斤级、52-55公斤级、54-57公斤级、55-58公斤级、57-60公斤级、58-61公斤级、60-63.5公斤级、61-64公斤级、64-67公斤级、66-70公斤级、70-75公斤级、75-80公斤级、80-86公斤级、86-92公斤级、+92公斤级。

女子组(共10个级别):43-46公斤级、45-48公斤级、48-50公斤级、49-52公斤级、52-54公斤级、54-57公斤级、57-60公斤级、61-64公斤级、64-67公斤级、+67公斤级。

(二)青少年乙组(19项)

男子(12项):40公斤级、43-45公斤级、48公斤级、50公斤级、52公斤级、54公斤级、57公斤级、60公斤级、64公斤级、69公斤级、75公斤级、+75公斤级。

女子(7项):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5公斤级、58公斤级、62公斤级、+62公斤级。

(三)青少年丙组(17项)

男子(10项):35公斤级、38公斤级、41公斤级、44公斤级、47公斤级、50公斤级、53公斤级、57公斤级、62公斤级、+62公斤级

女子(7项):35公斤级、38公斤级、42公斤级、46公斤级、50公斤级、55公斤级、+55公斤级。

五、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为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人员。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赛前30天检查的心、脑电图等),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且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涵盖比赛往返路途)。参赛单位需签署《运动员体检承诺书》,同时在比赛进行期间必须携带所有运动员的体检材料备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年龄

甲组:16-18岁(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4-15岁(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11-13岁(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二)报名人数

1.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教练员需在市拳击协会注册。

2.各队男女运动员合计最大报名人数,甲组25人、乙组18人、丙组15人。男子甲组可任选4个级别报2人,女子甲组任选3个级别报2人,其他级别限报1人;乙组、丙组男子可任选3个级别报2人,女子可任选2个级别报2人,其他级别限报1人。

(三)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运动员手册》检录、称量体重和参赛,运动员需确保身份证可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未消磁并在有效期内)。

(四)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本区县的除外)。进入比赛场地进行临场指挥的教练员须是秩序册上该队已报名的教练员。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拳击协会最新审定的《拳击竞赛规则》,并采用单败淘汰制。比赛使用重庆市研发的打分系统。

(二)甲组三回合、每个回合3分钟;乙组三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丙组三回合、每个回合1分30秒;回合之间休息一分钟。

(三)男子65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用12oz拳套;女子58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用12oz拳套。

(四)比赛开放式称量体重,运动员统一穿着袜子、运动短裤、短袖T恤称重,全体运动员体重认定在本级别基础上上浮0.2公斤。组委会随机安排教练员监称并全程摄像。

(五)运动员如因伤病经大会医生诊断确认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赛,须由运动队书面申请,经技术代表签名同意并交编排备案后方可保留后续比赛资格或已获得的相应名次。运动员无故弃权一场比赛,将取消已获得的相应名次,同时两年内将不允许参加市体育局组织的任何拳击赛事(时间从本次比赛当月开始计算)。

(六)为保护运动员安全,根据《world boxing WB世界拳击组织》规定,女子甲组、乙组运动员需签署《未孕声明》。

(七)大会统一准备拳击手套、护头,运动员自备护手绷带、护裆(男子)、白色护齿及红、蓝拳击背心各一件,女子运动员须佩戴发网。所有男子运动员必须佩带护裆上场,否则不允许比赛。

(八)申诉程序:各代表队如对裁判的判罚有异议要求申诉的,非决赛申诉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之内递交申诉表,决赛申诉须在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递交申诉表。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述。

八、录取名次、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各级别录取前五名(第三名两人并列,第五名四人并列),按13、11、9.5、9.5、6.5、6.5、6.5、6.5计分。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按各代表队甲组运动员最好成绩12人、乙组运动员最好成绩10人和丙组运动员最好成绩8人在各级别中得分之和计入团体总分,并分别排列甲、乙、丙组团总分体前八名。如总分相等,以该组别获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2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还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三)各组别团体总分前八名颁发牌匾,各单项前五名颁发获奖证书。

九、报名、报到及费用

(一)参赛费用380元/人。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可以携同2位家长到金佛山风景区免费参观旅游(仅免门票)。

费用转入“重庆玛思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大礼堂支行

账号:346050100100269489,附言队伍名称及人数。

(二)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各参赛单位统一报名。报名网站://qj.cqbmxt.cn

网络报名于5月24日截止,网络报名联系人:蔡炳旭,手机号:18523673930。报名时须在系统中上传以下资料的清晰图片:

1.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加盖当地体育部门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

3.参赛免责声明(附件1);

4.运动员体检承诺书(附件2);

5.女子甲组、乙组运动员未孕声明(附件3);

(三)请各代表队于6月2日14点前到南川区体育馆报到。并携带所有提交信息的原始纸质盖章资料文件。

(四)如因运动队/运动员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比赛,参赛费用不退还。

十、经费

运动队比赛期间交通、食宿及其他各项经费自理。

十一、裁判员

技术官员、裁判长、主要裁判员由重庆市拳击运动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赛区选派。

十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

(一)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比赛开赛前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由组委会裁决。

(二)运动员出现打假拳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或犯规,裁判员将视情况给予该运动员告诫、警告或取消其比赛资格的处罚。

(三)对比赛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替代称重等行为的运动队及运动员,将视情况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通报批评,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成绩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或空缺。

(四)其他本规程未明确的涉及赛风赛纪的行为,按《重庆市竞技类体育赛事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渝体〔2025〕305号)执行。

(五)严格遵守反兴奋剂要求,违规者,严肃处理。

十三、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见附件4。

十四、其他

(一)运动员报名后不到赛区报到的,超过三人的将取消该代表队参加团体总分排名资格、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评选资格、优秀教练员评选资格。

(二)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更改运动员报名信息,因队伍自身原因,参赛费用概不退还。

(三)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四)联系方式:重庆市拳击运动协会,电话:17778841777

十五、未尽事宜,补充通知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拳击运动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参赛免责声明

      2.运动员体检承诺书

      3.未孕声明

      4.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优秀裁判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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